厦门物流标准化试点可获补贴 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|
福建省厦门于去年被纳入国家物流标准化第三批试点城市,获得国家从政策到资金的大力支持,首年的8000万元中央财政试点扶持资金已经拨款到位,试点时间为两年。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,经过前期紧张的筹备工作,目前拟纳入两批、共计15个项目作为厦门市物流标准化项目,共申请扶持金额5996.97万元,旨在通过这些试点项目带动提升全市物流标准化水平。
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以下类型单位均可申报相关项目: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单位),包括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、商贸批发企业、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、零售连锁企业、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、物流信息平台企业、专业组织(协会、高校科研机构)等。
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包含7项,涵盖支持与标准托盘(规格1.2米×1米)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,包括仓库、配送中心、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,货架、叉车、笼车、周转箱、运输车辆、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;支持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开展标准托盘租赁、回购、维修、检测和包装循环利用等业务,对服务网点设施设备投入及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给予补助等。
那么,企业建设、改造物流标准化项目可以获得多少补贴呢?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物流标准化项目的建设与改造,对单个项目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(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)的30%,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。
需要提醒的是,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项目实际投入的企业(专业组织)均可申请资金支持。项目申报和审批按公开征集、申报受理、项目初审、实地抽样查看、专家评审、项目公示、纳入试点、拨付资金8个流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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